某省直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
吴某某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
吴某某,男,198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2016年10月,吴某某通过正常审批程序,提交《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申请办理因私出国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等因私出国(境)证件。在拿到盖好单位公章的审批表后,吴某某在办公室用打印机在表格背页“申请理由及期限”一栏中,通过添加“台湾通行证”字样等方式,在审批表原有的表述“申请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后面又私自套打了“台湾通行证”等字样。同年11月,吴某某凭此经过变造的审批表违规办理了台湾通行证,并一直由其个人持有保管。
吴某某身为党员干部,组织观念和纪法意识淡薄,以私自套打的方式违规办理台湾通行证,其行为违反组织纪律。此外,吴某某还存在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资料等犯罪问题,由于情节轻微,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吴某某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某省直机关直属单位干部
温某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温某,男,1994年12月出生,群众。2020年6月,温某得知朋友陈某某注册成立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后,与陈某某商定投资入股事宜。同年7月,温某将30万元投资款转账给陈某某,双方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30万元投资占公司总股份的6%,由陈某某代持。同年12月,因公司其他股东要求将所有投资人的股权进行实名登记备案,陈某某又将代持的6%的股权划归于温某名下,并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2021年4月,温某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被单位核查发现。在此期间,温某未在上述公司中担任职务,未从公司领取劳动报酬,也未获得分红。
温某身为公职人员,违背国家对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要求,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投资入股相关企业,其行为构成职务违法,受到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