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课程思政”建设与实施系列报道之二
《宪法学》“课程思政”示范观摩课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哈尔滨金融学院“课程思政”实施方案》要求,法律系于9月24日第5节课在综合楼222举行了《宪法学》“课程思政”示范观摩课活动,邓齐滨副教授进行了课堂展示,全系教师参加了观摩活动。
观摩课上,邓齐滨老师讲述了《宪法学》中的“宪法的概念”一节。她从问题线索出发,先向学生提出了与宪法概念界定相关的问题:“中国自古就有宪法”,这种说法对不对?“宪法是从英美法等国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之后才有的”,这种说法对不对?“中国没有consititution”,这种说法对不对?大一学生利用最朴素的法感进行了价值判断,结果是不能形成一致答案。当邓老师揭晓第一句话是孙中山先生说的,第二句话是毛泽东同志说的,第三句话是一个美国学者说的,学生们意识到这些问题是在不同的语境下说的,由此引出了这一节课的教学主题:“宪法概念的多义性”。邓老师在讲到中西方宪法一词的涵义来源不同时,对比了中国和西方古代宪法词源的区别,辨析了美国学者的语意角度;在讲到不同语境表达宪法涵义不同时,对比了形式意义上宪法、实质意义上宪法、固有意义上宪法、立宪意义上宪法对应的不同语境含义,辨析了孙中山先生和毛泽东同志各自表达的宪法语境;在讲到立宪意义宪法时,介绍了西方立宪主义思想,辨析了美国学者认为中国宪法缺乏立宪精神的狭隘认识,并且在分析9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白皮书中对“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的有机统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的基础上,带领学生通过案例充分认识中西方的民主、人权事件,建立对中国宪法的四个自信。在观摩课的最后,邓老师进行了总结提升,有很多外国政府或外国学者在抨击中国民主制度和中国人权,民主、人权都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内容,作为中国的知识青年,决不应用西方话语体系看待中国宪法,要清醒地、正确地认识西方制度具体语境和中国制度具体语境的区别,立足中国现实,建立制度自信,这才是中国智慧。
邓齐滨老师以巧妙的教学设计,自然地把“思政元素”融入专业课教育,让学生在问题的引领下,不仅学习了知识,掌握了辨析概念问题的方法,还感受到了中国青年的大国责任,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爱国情怀,紧扣“大国宪制”的思政主线。课程中,邓老师注重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针对授课内容,同学们积极讨论,踊跃发言,课堂氛围非常活跃。
本次课程思政观摩课受到了老师们的高度好评,教师们一致表示通过观摩充分认识到课程思政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专业课中不仅要有知识教育的明线,更要有思政教育的暗线。作为高校教师,不仅要做到教授专业课知识,还要利用专业知识学习的主渠道引导年轻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法律系将以此为契机扎实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加强师生交流,提高教育水平,着力打造专业课课程思政的“金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