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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18-08-23 10:26  

各系: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努力成才,开展2017-2018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对象:201520162017在籍在校本专科学生、自然班级  

三、评选标准及名额:按照《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版)》中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及名额比例规定执行  

四、评选程序  

1. 班级学生评优小组根据评优条件和评选比例,进行初评,形成班级推荐名单,参评学生需在学工系统中进行个人申请;  

2. 各系进行复评初审(包括网上审批),确定本系学生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可由系直接推荐)名单,并在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3. 学生处对学生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名单进行复审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4.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名单报送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时间安排  

1. 823831 系内评选及公示;  

2. 93下班 相关评选材料报送学生处;  

3. 94914 学生处审核、校内公示  

六、评选工作要求  

1. 各系在组织申报、评选、推荐的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系一年来的学生工作,积极挖掘与宣传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典型代表,引导学生学模范、争先进;  

2. 各系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广泛听取广大学生的意见,规范评选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  

3. 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个人或集体,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名额不再补充;  

4. 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必须是、系、班级干部;  

5. 请各认真填写相关表格(附件1-6),汇总表以系为单位按年级专业班级顺序填写,并将各类表格纸质版加盖系党总支公章后一并报送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新教学楼129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以系为单位发送至孙德君老师的办公自动化邮箱,各类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93下班前  

上报材料包括登记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登记表排列顺序与登记表一致),学生成绩单一式一份(2017-2018学年全年成绩单,并在成绩单上标注平均成绩、总成绩、总科目),评优学生所在班级量化考核年度总表一式一份(2017-2018学年度,先进班集体需上报佐证材料一份(附图片资料,文字材料不少于2000字),系内公示照片电子稿一份(纸质公示及网站公示)  

附件:  

1. 哈尔滨金融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  

2. 哈尔滨金融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 哈尔滨金融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4. 哈尔滨金融学院三好学生汇总表  

5. 哈尔滨金融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6. 哈尔滨金融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学生处

                                             201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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