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金融学院2023-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哈尔滨金融学院2023-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一年来,我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提升教育透明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哈尔滨金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良好,目前已形成了由校长分管,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部门分工协作,纪委办公室督促检查,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积极推进《哈尔滨金融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共10大类50项公开事项进行公开。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保密知识教育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三级审批,在信息发布平台添加涉密信息提示,规范校内各项信息发布程序,确保信息工作及时、安全、有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2024年度,学校党委、行政对内正式印发文件278件;制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修订稿)》等制度,通过学校网站发布通知752条,门户网发布新闻264条;学校《金融理论与教学》杂志出版6期,共发表论文103篇;通过学校官微公布信息302件;校长信箱收信173条,充分发挥校长信箱桥梁纽带作用,各职能部门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及时回应学生关切的问题。学校重大决策和事项,特别是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在正式决策前,注重公开征集意见和通报有关情况,如召开部分教代会代表及民主人士联席会议、民主党派人士及党外人士座谈会、离退休人员情况通报会等,征求意见,通报情况,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二)信息公开专栏清单所列事项公开情况
按《黑龙江省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清单所列事项共10大类50条(各项链接地址见第八项事项清单公开情况表),具体如下: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由学校办公室依据实际情况,每年定期对学校主页相关信息板块进行更新。在日常工作中,遇有重大变更,办公室责成专职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更新,并在信息公开专栏进行链接、公开。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章程在省教育厅的统一指导下,已经修订完成并正式印发。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由各相关单位、部门制定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切实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全部在学校办公网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在全校范围内严格执行。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由学校工会负责制定《哈尔滨金融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哈尔滨金融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管理办法》《哈尔滨金融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科研处)修订《哈尔滨金融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并在学校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在全校范围内严格执行。按照章程规定,学校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正在制定中。
(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事业统计数据。目前印发执行《哈尔滨金融学院“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由发展规划处负责推进实施,以正式文件印发后在学校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推进相关工作。由发展规划处负责年度事业统计数据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由办公室牵头制定《2024年党政工作要点》,按任务推进落实。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处负责编制,并按时在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按要求进行上报。
2.招生考试信息
(7)学校招生章程(内容包括学校概况、具体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具体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工作,按照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有关要求,均在每年招生前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网站面向全社会公布。
(8)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学院无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
(9)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学校在每个省份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都会第一时间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包括考生录取专业的查询,各专业录取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录取通知书邮寄的时间和邮寄单号等信息,供考生查询。在高考填报志愿及录取期间,学校通过设立招生咨询接待室、开通招生咨询热线、学校招生信息网在线咨询等方式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
(10)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拔打学校纪委办公室或招生部门电话联系核实。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并予以全程监督。
(11)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学院暂无研究生招生资格。
(12)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学院暂无研究生招生资格。
(13)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学院暂无研究生招生资格。
(14)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学院暂无研究生招生资格。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5)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由学校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制定,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在学校网站、部门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16)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具体情况在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17)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由学校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具体情况在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18)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具体情况在学校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与招标网等进行公开。
(19)公共预算收支总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由学校财务处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具体情况在学校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20)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由学校财务处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具体情况在学校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21)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由学校财务处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具体情况在学校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4.人事师资信息
(22)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此项工作由学校组织部进行统计备案,学校相关领导社会兼职情况已按要求进行公开。
(2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由学校人事处制定,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在学校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24)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此项工作分别由学校组织部和人事处负责,中层干部任免和人员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相关信息在学校网站、办公网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25)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由学校人事处按照上级部门相关制度执行,具体内容已在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5.教学质量信息
(26)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由学生处负责掌握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即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100%;现有教职员工728人,其中,专任教师427人,占比为58.65%。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416人,占专任教师比例的97.42%;专任教师中正高职教师78人,副高职教师121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为46.60%。
(27)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此项工作,按要求在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学校现有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用管理、金融工程、经济学、会计学、审计学、资产评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金融科技、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税收学、人力资源管理、保险学、投资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知识产权、商务英语、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数字经济共25个本科专业,新增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数字经济2个专业,停招资产评估、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经济学4个专业。
(28)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023-2024年度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共1248门。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25.28%,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23.97%。
(29)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此项工作,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为96.63%,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为20.19%。按要求在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30)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我校2024届毕业生共2874人,均为本科毕业生。截止2024年8月31日,本科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和留省就业率稳中有升。对《哈尔滨金融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奖惩办法》进行了修订,就业服务质量得到较大提升。党委书记、校长带领校领导班子及二级学院领导积极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充分挖掘自身资源、利用校友优势,2024年共走访企业201家,重点实现了龙江金融监管部门、金融企业、金融行业协会等全覆盖,在访企中深化校企全方位交流合作,促进实习实训、科研交流和就业工作取得实效。一年来,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发布各类招聘信息2000余条,共组织专场招聘宣讲会40场,举办了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金融学院专场招聘活动、“扎根龙江建功业·校友助力创未来”2024届毕业生秋季供需见面会、“情系黑土地·就业在龙江”2024届毕业生春季供需见面会、“情系黑土地·就业在龙江”2024届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之校友专场供需见面会四场大型招聘活动,累计参会企业365家,提供2480个岗位,需求人数8426人,参会11385人次,投递简历10647份。岗位涵盖了经管文法工等学科专业,覆盖金融、互联网、科技等多个领域,满足了我校不同专业、不同就业意向学生的需求。
(31)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此项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委托麦可思数据(北京)有限公司统计,编入《2024年度学校就业质量报告》,按省教育厅要求将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上报,并在一定范围予以公开。
(32)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此项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委托麦可思数据(北京)有限公司,在充分开展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调研基础上,形成《2024年度学校就业质量报告》,按省教育厅要求将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上报,并在一定范围予以公开。
(33)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由学校教务处进行制定,在学校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34)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由学校体育教研部进行制定《哈尔滨金融学院2024年“阳光体育”实施方案》《哈尔滨金融学院2024年“阳光体育”竞赛总规程》,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执行,在学校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3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按要求编制,在学校首页专栏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36)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制定,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相关制度,在学校办公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
(37)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制定,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相关制度,在学校办公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
(38)学生奖励处罚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制定,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相关制度,在学校办公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
(39)学生申诉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制定,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相关制度,在学校办公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
7.学风建设信息
(40)学风建设机构。成立已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贯彻执行《哈尔滨金融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意见》,学校门户网设立学风建设专题网,各项工作运行良好,相关信息在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和学风建设专题网进行公开。
(41)学术规范制度。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研处,负责制定《哈尔滨金融学院学术道德管理制度(试行)》,相关信息在学校办公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42)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研处,负责制定《哈尔滨金融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相关信息在学校办公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8.学位、学科信息
(43)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起草制定《哈尔滨金融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以正式文件进行印发,并在学校办公网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44)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本年度无新增学科和专业。学校暂无硕士、博士点。
(45)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学校暂无硕士、博士点。
(46)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拟新增金融科技、数字经济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47)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经教育部批准在2022年已停止招生,目前在校生101人,全部按照既定培养方案进行授课。
(48)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学校尚未招收留学生。
10.其他
(49)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目前,相关巡视整改情况已上报省纪委,相关材料见附件。
(5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相关信息在学校办公网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3-2024年度,学校没有收到来自师生或社会提出有关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内容醒目,更新及时,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历次督查、检查中均符合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师生、社会公众也未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任何异议,总体评价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无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2024年度,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学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和内容更新时效性等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阶段,学校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强改进: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以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为切入点,深入学习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与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文件,加强与各兄弟院校的沟通交流、尤其是信息公开做的突出的学校,在学习和调研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现有信息公开制度。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的运转机制。以信息公开工作组为统领,规范、理顺信息工作各关键环节的工作流程,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优势协同合作,优化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完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统一信息归口管理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事项清单公开情况
见附件
哈尔滨金融学院
2024年10月30日